友人拿著的帆布袋,乍看很熟悉,便隨口說:真熟眼啊!
友人回答:“這不就是隨雜誌附送那個布袋,你給了我。”我“啊”地想起,那是我很喜歡的一個袋,但因爲友人也喜歡,便割愛了。
若不是這樣再遇這個布袋,都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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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綫上偶遇有過一面之緣的朋友,他說:“我還欠你五十塊啊!”
嚇!是嗎?!
“你忘記了?那晚你和XXX吃飯,我打電話給她,恰好你們在附近,我便找她請我吃飯,因爲我那天掉了錢包。後來,要走了,你給了我五十塊,說我暫時無法提錢,身上又沒有現金很不方便,五十塊拿著傍身!”他一輪嘴地說。
噢,是是是。我。真。的。忘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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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位,嚴格來説是朋友的朋友,住在蘇格蘭,我們素未謀面。但他對我熱情得很,我亦喜歡他的友善。
有一天,不懂怎的,他說起,我對朋友很體貼用心(諸如此類),他很羡慕,希望擁有好像我這樣的朋友。
什麽?我做了什麽?我直問。他說,我找他幫忙給驚喜某某的時候啊!
啊,我那時才想起那個Fred Perry包包!哇,好象鹹豐年代的事情一樣!!
若不是這位“朋友的朋友”念念不忘對我提起......我沒有忘記,但也不會想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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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算是一個serendipity嗎?接二連三,有這些人,提醒我的“健忘”。
我細想了一下,爲何我會對這些也算是自己做過的美事不上心?
我想,最能解釋的是,做的時候沒抱著回報的目的,情感自然瀟灑。
真好,我對人付出過什麽,沒有造成我的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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